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持续加大人才吸纳集聚力度,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聚力保障高质量追赶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定西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引进“高精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年度计划引进“高精尖”人才9人,急需紧缺人才283个岗位373人(市直25人、县区348人)。具体岗位详见《定西市2023年度引进“高精尖”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定西市市直单位2023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定西市县区事业单位2023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3)。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教育部共建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艺术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可放宽至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4.全国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毕业生;
5.全国14所专业体育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类专业毕业生。
1.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对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2.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引进对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院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引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可放宽至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引进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业院校引进师范类专业参照教育系统引进对象执行,引进非师范专业参照其他事业单位引进对象执行。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引进硕士研究生,要求硕本专业一致或相近。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学历报名,取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的按照最高学历学位报名。
(七)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列为失信人员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开除公职的;在各类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已在定西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市内历年引进人才已辞职离岗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截止2023年4月15日18: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定西党政网、定西党建网、定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定西市2023年度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含个人近期证件照),《报名登记表》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M以内,明确报考岗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送至用人单位报名邮箱。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