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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团委工作职责
发布: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19:18

天水师范学院团委工作职责

天水师范学院团委工作职责

天水师范学院团委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素质深化拓展、校园文化建设、团的组织建设和学生成才服务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校团的工作计划;召开团委会和分团委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对阶段性的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和实施。

二、积极发挥团组织的党的助手和先锋模范作用,生动活泼地开展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实践中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三、发挥团组织代表青年利益的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成为学校党政部门密切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

四、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制定团组织工作的有关条例和文件,建立健全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制度。

五、抓好团员教育管理、团干部培训和推优工作,协助党委做好专职团干的管理和考核。

六、做好团的各项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七、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八、负责本校团员的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做好团组织关系接转、新团员发展、超龄离团等工作。严格执行团的纪律,对违反校纪团纪的团员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给予处理。

九、指导和支持校学生会、大学生艺术指导中心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开展各项工作,帮助和培养学生骨干。

十、帮助和指导教工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配合学校和各单位党、政、工会做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文体活动。

十一、配合学工部()做好学生教育、管理、评优等有关工作,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做好团委有关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团内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十三、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十四、负责本部门档案、保密、治安保卫和信息等工作

十五、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水师范学院学生会工作职责

天水师范学院学生会是天水师范学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校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重点工作,协助学校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为建设方针,肩负着丰富校园生活、引领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的重要职责,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发展与繁荣校园文化,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六、加强与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拓宽知识视野之目的。

七、协助、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合作与发展,促进学院之间、同学之间的交流和进步

八、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天水师范学院大学生艺术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天水师院艺术指导中心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整个学院学生的艺术素质教育工作及大学生艺术团体的建设与发展的组织机构。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大学生的文化艺术修养,反映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健康向上的校园生活,围绕学院团委中心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深入学生生活,宣传党和学校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

二、定期进行艺术培训和汇报演出,丰富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的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

四、以演出交流活动为主,加强与社会文艺界联系,代表我校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

五、选拔和培养全校一流的礼仪队伍,负责全校各种大型活动的现场礼仪工作。

六、统一管理我校艺术指导中心内部服装,包括对礼仪服、演出服的保管和借用。

七、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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