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年检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社团予以注销。经社团申请,指导挂靠单位同意,团委核准,现将已注销社团公示如下:
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 校友联络志愿者协会
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20人的社团校团委有权将其强制注销。经社团申请,指导挂靠单位同意,团委核准,现将注销社团公示如下:
龙舟协会
(注:已经注销的社团,不得再以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特此公告
共青团天水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